這兩天,公關圈內最熱鬧的,莫過于對“非法刪帖”的討論。如此老生常談的話題之所以重新獲得高關注,是因為一則多家在京知名公關公司因為此時被報道的消息。
10月30日,中國裁判文書網掛出一則刑事判決書,多家公關公司及負責人以“非法經營罪”的罪名被判刑。其中著名公關公司DS公司總裁助理兼大數據中心負責人姜某和JF北京分公司負責人周某,分別被判處6年9個月和3年,核心的犯罪事實就是大家司空見慣的有償刪稿。
(此為中國判決網2019年DS公關公司判決書截圖)
據案情披露,2015年7月至案發,DS公司與某公司簽訂了三份百度SEO(搜索引擎優化)合同,按照合同約定,DS公司負責在百度搜索引擎上清理涉及某公司的負面信息。
被告人姜某在擔任DS公司大數據中心負責人期間,為了刪除某公司負面信息,通過QQ在網上找到專門從事有償刪帖業務的被告人吳某某、何某某,談好價格后,姜某將其部門搜集的相關帖文鏈接發給吳某某、何某進行刪帖,兩人共為姜某刪除、屏蔽帖文1800余條,姜某代表DS公司向其支付刪帖費用143萬余元,DS公司通過有償刪帖服務向某公司收取巨額費用,非法刪帖經營數額為5846971.98元,違法所得共計4415697.98元。
一時之間,SEO似乎成了靶心,很多人以為SEO就等于違法刪稿。但這其實是很多人的誤解。
那么什么才是SEO呢?SEO其實最早是關于網站的一種經營行為。
跟據百度百科的解釋:搜索引擎優化,又稱為SEO,即Search Engine Optimization,它是一種通過分析搜索引擎的排名規律,了解各種搜索引擎怎樣進行搜索、怎樣抓取互聯網頁面、怎樣確定特定關鍵詞的搜索結果排名的技術。搜索引擎采用易于被搜索引用的手段,對網站進行有針對性的優化,提高網站在搜索引擎中的自然排名,吸引更多的用戶訪問網站,提高網站的訪問量,提高網站的銷售能力和宣傳能力,從而提升網站的品牌效應。
而在隨著互聯網的日益發展,SEO已經從網站的經營行為,變成了眾多品牌的經營行為。簡而言之,SEO沒錯,合理刪除不實內容也是合法的,但是有償刪稿的確是要坐牢的
“拿人錢財,替人消災”,伴隨著各類自媒體迅猛發展,“網絡黑公關”也應運而生,其主要“工作職責”是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刪除、下沉、稀釋網上信息,左右輿論,俗稱“地下網絡水軍”。針對于此類的報道,早已屢見不鮮。
當然,也有很多營銷號,找生存之道就是搜集發布各種大品牌負面文章,你不理我,我賺眼球,你來找我,很簡單,給錢刪稿,所以就滋生出一條巨大的有償刪稿利益鏈。
那么任何發布在互聯網上的稿子都不能刪除嗎?
這當然是否定的。
不是所有的稿子都不能刪,比如不實內容的文章,可以舉證,通過出示證據公函解決的,依然可以去刪除。被黑的,被污蔑的,被錯用的,要積極去處理,該舉報的舉報,該發律師函的發律師函,該起訴的起訴。這才是正確的維護權益的方法。
據悉,某公司也是因為前些年受到大規模的網絡謠言惡意攻擊,才委托DS公司與有關媒體溝通處理網絡謠言。當時受害方也向DS提供了營業執照、情況說明等資料,委托DS與謠言發布者溝通,爭取刪除。并通過正面信息發布等合法合規的手段,優化百度搜索結果。
有一說一,根據事實提供相應證據材料,對惡意抹黑、造謠等類型的帖子可以進行刪除,可有償刪帖卻是違法的。那DS的姜某等人為什么要鋌而走險去做有償刪帖呢?
某公司是按搜索引擎優化標準付的錢,而真那樣按照正規途經做費時費力成本高,效果還未見得好,而跟吳某某、何某等有償刪帖的人合作,短平快,又省錢省力,所以才能賺取440多萬元的暴利,所以法院才認定DS非法經營。
根據法院判決結果不難看出,被告單位DS公司、CD、HY、JF分公司、被告人吳某某違反國家規定,以營利為目的,通過信息網絡有償提供刪除信息服務,擾亂了市場秩序,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構成非法經營罪。被告人姜某作為DS公司犯非法經營罪的直接責任人員,被告人李某某、王某某分別作為CD公司、
HY公司犯非法經營罪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直接責任人員,被告人ZZX作為JF北京分公司犯非法經營罪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應當以非法經營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為了利益,鋌而走險,一時的“成功”卻換來沉痛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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